关于征求《中国药典》药用辅料功能类别术语意见的函
【发布部门】 国家药典委员会
【发文字号】 药典通函〔2022〕47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1-22
【时 效 性】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药典》药用辅料标准的严谨性,规范药用辅料标准编写体例及内容,我委在已经发布的《国家药用辅料标准编写细则(2020年版)》(https://www.chp.org.cn/gjyjw/ywdtfl/15383.jhtml)基础上,组织草拟了《中国药典》药用辅料功能类别术语中英文对照表(见附件1),现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反馈意见EXCEL格式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邮箱:suncmpharm@cpu.edu.cn
联系电话:025-83271305(中国药科大学)
010-67079620(国家药典委)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