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壮骨麝香止痛膏
修改日期: 2008-04-07
通用名称: 壮骨麝香止痛膏
【成分】
人工麝香、伤湿止痛流浸膏、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体石蜡。
【性状】 本品为淡黄绿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适应症】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关节、肌肉痛,扭伤。
【规格】 暂无权限
【用法用量】
外用,贴于患处。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用药局部水肿、皮肤溃烂。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包装】 暂无权限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暂无权限
【批准文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