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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宝泰康颗粒
修改日期: 2023-03-10
通用名称: 小儿宝泰康颗粒
【成分】 连翘、地黄、滇柴胡、玄参、桑叶、浙贝母、蒲公英、南板蓝根、滇紫草、桔梗、莱菔子、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适应症】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小儿风热外感,症见发热、流涕、咳嗽、脉浮。
【规格】 暂无权限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4克,三岁至十二岁一次8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有腹泻、呕吐、恶心、腹痛、皮疹、瘙痒、潮红、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 1.糖尿病患儿禁服。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在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在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暂无权限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暂无权限
【批准文号】 暂无权限
【生产企业】 暂无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