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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器械备案 > 样本稀释液(痰消化液)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器械名称 样本稀释液(痰消化液)
备案号 津械备20240773号
备案人名称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融智工业园2号楼
生产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融新工业园9号楼厂房二层201(仓库),天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融智工业园2号楼
型号规格 100mL/瓶*1瓶、200mL/瓶*1瓶、500mL/瓶*1瓶
产品有效期 2-30℃条件下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开封后应当旋紧瓶盖保持密封,可使用至有效期结束。
产品描述 样本稀释液(痰消化液)由十二烷基硫酸钠、氯化锂、甘氨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氢氧化锂和水组成。
预期用途 用于对待测样本进行稀释、液化,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检测。
备案单位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4-04-15
备案类型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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