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拔牙器械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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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沪浦械备20230207号 |
备案人名称 | 上海康桥齿科医械厂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 |
生产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1幢、A2幢、C幢一层、D幢 |
型号规格 | Ⅰ型 |
产品描述 | 由已备案的沪浦械备20160065号拔牙钳、沪浦械备20150122号牙骨凿、沪浦械备20160068号牙骨锤、沪浦械备20160110号牙科用镊、沪浦械备20160046号牙挺、沪浦械备20150056号口镜、沪浦械备20170003号牙探针、沪浦械备20170015号牙刮匙、沪浦械备20160065号拔牙钳组成。牙骨凿:由柄部和刃部组成,手术的刃部是锋利刃口,凿的柄部和刃部可承受较大冲击力;牙骨锤: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的牙科用锤;牙科用镊:由一对尾部叠合的叶片组成,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牙挺:由手柄、杆和工作端组成,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牙刮匙:由手柄和一个或两个工作末端组成,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拔牙钳:由钳喙、关节和钳柄组成,钳喙可根据用途制成不同形状,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无源产品,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或消毒。 |
预期用途 | 用于牙科临床中完成固定、止血、夹持、弯制、剪切和去除等操作。是牙科手术时使用的拔牙工。包内组件:拔牙钳用于牙科临床中完成固定、止血、夹持、弯制、剪切和去除等操作;牙骨凿用于牙科手术中进行切割或凿开骨质等组织;牙骨锤用于口腔科手术中敲击牙骨凿;牙科用镊用于口腔科检查和治疗时夹持;牙挺用于撬松牙齿,撬除牙根、残根、碎根尖等;口镜用于口腔检查;牙探针用于牙面、牙体、牙髓,及其周边组织的探查或治疗;牙刮匙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或在口腔治疗过程中,对组织或材料进行剔、挖、刮等操作。 |
备案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3-10-24 |
变更情况 | 我厂拔牙器械包产品此次提出第1次变更。 1.我厂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编号:沪浦药监械生产备20010586号,于2024年3月变更了生产地址,因此,本次变更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产品说明书、产品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载明的生产地址,原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幢、D幢,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1幢、A2幢、C幢一层、D幢。 2.变更产品使用说明书。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4-04-16 |
备案类型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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