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4
药智数据企业版
量身打造,体验升级
立即前往
VIP免费试用申请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器械备案 > 一次性肺功能仪用过滤嘴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器械名称 一次性肺功能仪用过滤嘴
备案号 粤深械备20210236号
备案人名称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六路3号新中桥工业厂区厂房A栋A101,B栋201、501,C栋101、201
生产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六路3号新中桥工业园A栋101 B栋201、501 C 栋101、201
型号规格 GLZ-2、GLZ-3、GLZ-4、GLZ-5、GLZ-6、GLZ-7、GLZ-8、GLZ-9
产品描述 本产品由吹气嘴(上盖)、吹气口(下盖)、过滤膜和隔膜组成。微生物限度要求为:需氧菌总数应≤1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应≤10cfu/g,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
预期用途 本产品与肺功能仪连接,用于过滤患者吹气时的唾液,避免交叉感染。非无菌提供。
备注 \
备案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3-12-15
变更情况 2023年5月5日:型号/规格由“GLZ-1、GLZ-2”变更为“GLZ-2、GLZ-3、GLZ-4、GLZ-5、GLZ-6、GLZ-7、GLZ-8、GLZ-9”;产品描述由“本产品由吹气嘴(上盖)、吹气口(下盖)和过滤膜组成”变更为“本产品由吹气嘴(上盖)、吹气口(下盖)、过滤膜和隔膜组成。微生物限度要求为:需氧菌总数应≤1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应≤10cfu/g,不得检出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变更技术要求。;2023年12月15日:变更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方法3.6微生物限度中补充取样部位,并增加附录B微生物限度取样部位示意图。
备案类型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11
扩展信息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