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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器械备案 > 人肿瘤细胞分离液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器械名称 人肿瘤细胞分离液
备案号 津械备20160182号
备案人名称 美德太平洋(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C座201A、201B室
生产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C座101室
型号规格 3ml/瓶、 3ml/瓶x12瓶/盒、3ml/瓶x25瓶/盒、15ml/瓶、15ml/瓶x12瓶/盒、15ml/瓶x25瓶/盒、150ml/瓶、200ml/瓶、250ml/瓶
产品有效期 人肿瘤细胞分离液产品应在18oC~25oC环境下避光保存,保存期限2年。建议启封后一次性使用,如需保存,应防止污染。
产品描述 a) 葡聚糖(Ficoll ) b)泛影葡胺 c)蒸馏水
预期用途 人肿瘤细胞分离液属于生化试剂,利用人肿瘤细胞分离液对机体细胞标本进行前处理,以获取所需要的细胞标本。
备案单位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3-05-30
变更情况 2023-05-5 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C座201A、201B室\r\n
备案类型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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