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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器械备案 > 缓冲液(磷酸盐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器械名称 缓冲液(磷酸盐法)
备案号 粤珠械备20230088号
备案人名称 珠海贝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86号1栋
生产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86号
型号规格 型号:浓缩型;粉剂型 规格:浓缩型:100mL、500mL、1000mL;粉剂型:12.5×10袋/盒
产品有效期 5℃~30℃保存。有效期18个月。原包装未开封试剂的使用期限为18个月,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试剂建议在开封后3个月内使用完,每次用后应及时拧紧瓶盖,以免挥发或变质。
产品描述 PBS缓冲液:无水磷酸二氢钠、无水磷酸氢二钠、氯化钠 PBS磷酸盐:无水磷酸二氢钠、无水磷酸氢二钠、氯化钠
预期用途 用于提供或维持反应环境。
备注 \
备案单位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3-07-12
变更情况 \
备案类型 国产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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