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心脏手术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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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沪闵械备20230403号 |
备案人名称 |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粤秀路351号 |
生产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88号3幢,4幢一层、二层、三层B区 |
型号规格 | 按型式分:显微式、指圈式;按头部型式分:直、弯、角弯、右角弯、右角弯 带球头 |
产品描述 | 由一对中间连接的叶片组成,头部有刃口。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不接触中枢神经系统或血液循环系统。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或消毒。不在内窥镜下使用。 |
预期用途 | 用于剪切组织。 |
备案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3-06-06 |
变更情况 | 1、原型号规格“按型式分:显微式、指圈式;按头部型式分:直、弯、角弯、右角弯、右角弯 带球头”改为“按型式分:显微式、指圈式;按头部型式分:直、弯、角弯、右角弯、右角弯 带球头;L尺寸:120~300mm”;2、原技术要求中“2.3 剪刀开闭应灵活,刃口接触点在不小于距头端三分之二刃口的长度处。剪刀(显微式)闭合时弹簧片不应有折断现象,放松后应能自动复位。”改为“2.3 剪刀开闭应灵活,刃口接触点在不小于距头端二分之一刃口的长度处。剪刀(显微式)闭合时弹簧片不应有折断现象,放松后应能自动复位。”;“3.4 剪切性能试验 剪刀清洗后,先以头端试剪絮状棉花,然后以2/3刃口剪切二层21支纱布三次,剪切时不应施加横向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2.4的规定。”改为“3.4 剪切性能试验 剪刀清洗后,先以头端试剪絮状棉花,然后以1/2刃口剪切二层21支纱布三次,剪切时不应施加横向压力,试验结果应符合2.4的规定。”;“3.6 硬度试验 按GB/T 230.1-2009《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的规定,在剪刀二片刃部各测三点,取每处三点的算术平均值,应符合2.6的规定。”改为“3.6 硬度试验 按GB/T 230.1-2018《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的规定,在剪刀二片刃部各测三点,取每处三点的算术平均值,应符合2.6的规定。”;图2中“L=18cm~24cm“改为“L=18cm~32cm”;2023-12-12 |
备案类型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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