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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激发液
备案号 皖合械备20210508号
备案人名称 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659号
生产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659号
型号规格 1×125mL,6×125mL,1×1000mL。
产品有效期 室温保存,有效期18个月。
产品描述 氢氧化钠、表面活性剂。
预期用途 产品用于提供碱性环境,激发化学发光反应。
备案单位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1-12-28
备案类型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9-12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