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情况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等文件规定,为扩大“清洗液(沪宝械备20210057号)”产品产能,增加同集团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为申报备案变更产品的受托生产企业,同时原生产地址仍保留。
本次变更产品属于“6840 I-2 样本处理用产品”,受托企业(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已覆盖。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已签署委托合同。;2022-10-18,变更前:
委托同集团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生产“清洗液(备案号:沪宝械备20210057号)”,生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91596920261C)。同时原生产地址仍保留。
变更后:
委托同集团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生产“清洗液(备案号:沪宝械备20210057号)”,生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91596920261C)。
委托同集团子公司“复星诊断科技(长沙)有限公司”生产“清洗液(备案号:沪宝械备20210057号)”,生产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复星诊断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5743297026)。
同时原生产地址仍保留。;2024-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