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痰消化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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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 皖淮械备20200089号 |
备案人名称 | 安徽雷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凤冠路三期标准化厂房三号厂房 |
生产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凤冠路三期标准化厂房三号厂房 |
型号规格 | 型号:通用型;Sputasol型;NaOH碱型;次氯酸盐型;NALC型 单瓶(盒)包装规格:20ml、50ml、100ml、250ml、500ml、5000ml;套组(盒)包装规格:6×20ml、4×50ml、4×100ml、4×250ml、6×500ml。 |
产品有效期 | 5℃~35℃保存,原包装未开封试剂的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试剂建议3个月内用完,每次用后及时拧紧瓶盖,以免挥发或变质。 |
产品描述 | 痰消化液(通用型):N-乙酰-L-半胱氨酸,二硫苏糖醇痰消化液(Sputasol型):磷酸盐、二硫苏糖醇痰消化液(NaOH碱型):氢氧化钠痰消化液(次氯酸盐型):次氯酸盐痰消化液(NALC型):N-乙酰-L-半胱氨酸 |
预期用途 | 用于对待测痰样本进行稀释、液化,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 |
备案单位 |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20-12-28 |
备案类型 | 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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