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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器械备案 > 痰消化液(通用型)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器械名称 痰消化液(通用型)
备案号 粤珠械备20200006号
备案人名称 珠海贝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86号1栋
生产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同昌路286号
型号规格 4×100mL;4×50mL
产品有效期 2℃~8℃保存(效期内可在2℃~30℃温度范围7天内短时运输),原包装未开封有效期为6个月。加入NALC后应在24h~36h内使用。
产品描述 缓冲液、NALC(N-乙酰-L-半胱氨酸)
预期用途 用于对待测痰样本进行稀释、液化,以便于使用体外诊断试剂或仪器对待测物进行检测。
备案单位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20-11-10
备案类型 国产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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