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01
药智数据企业版
量身打造,体验升级
立即前往
VIP免费试用申请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器械备案 > 托槽夹持镊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器械名称 托槽夹持镊
备案号 沪浦械备20190210号
备案人名称 上海康桥齿科医械厂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1幢、A2幢、C幢一层、D幢
型号规格 1号、2号、3号、4号、5号。
产品描述 由一对尾部叠合的叶片组成。采用不锈钢、ABS或聚乙烯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
预期用途 用于夹持器械、辅料。
备案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19-11-25
变更情况 我厂托槽夹持镊产品此次提出第1次变更。 2020年10月新増1个型号规格:ZS6号。技术要求中增加图6,镊子使用材料增加12Cr18Ni9。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0-12-18,我厂托槽夹持镊产品此次提出第3次变更。 原备案提交的说明书使用期限:在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的情况下,使用期限为一年。由于原备案时遗漏“不低于”三个字,此次变更为:使用期限:在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的情况下,使用期限不低于一年。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1-06-25,我厂托槽夹持镊产品此次提出第2次变更。 此次变更提交的托槽夹持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第十三条医疗器械标签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五)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的规定,最小销售单元标签上增加“使用期限:”。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1-05-10,我厂托槽夹持镊产品此次提出第4次变更。 1.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107号)的有关要求,本次变更产品分类编码、产品描述及预期用途。 1.1托槽夹持镊产品分类编码从“02-05-02器械镊”调整至“17-04-16口腔用镊、夹”。 1.2原托槽夹持镊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产品描述:由一对尾部叠合的叶片组成。采用不锈钢、ABS或聚乙烯材料制成。非无菌提供。变更为:由一对尾部叠合的叶片组成。采用不锈钢材料12Cr13或20Cr13或05Cr17Ni4Cu4Nb或12Cr18Ni9制成。非无菌提供。使用前由使用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灭菌或消毒。 1.3原托槽夹持镊备案信息表载明的预期用途:用于夹持器械、辅料。变更为:用于口腔科检查和治疗时夹持。 2.原备案时提交的托槽夹持镊产品使用说明书载明的6.使用期限:在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的情况下,使用期限不低于一年。变更为:6.使用期限:十五年。 此次变更提交的托槽夹持镊产品使用说明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有关条款的规定。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2-01-19,我厂托槽夹持镊产品此次提出第5次变更。 1.我厂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编号:沪浦药监械生产备20010586号,于2024年3月变更了生产地址,因此,本次变更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产品说明书、产品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载明的生产地址,原生产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幢、D幢,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1幢、A2幢、C幢一层、D幢。 2.变更产品使用说明书。 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4-03-30
备案类型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10-28
扩展信息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