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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器械备案 > 精液白细胞过氧化物酶染色液(正甲苯胺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器械名称 精液白细胞过氧化物酶染色液(正甲苯胺法)
备案号 粤珠械备20160014号
备案人名称 珠海贝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备案人注册地址 珠海市吉大建业一路5号第一、二、三、五层
生产地址 珠海市吉大建业一路5号第一、二、三、五层
型号规格 20 Tests附件链接地址http://qxzc.nmpa.gov.cn/upload/ba/
产品有效期 2℃~8℃保存(效期内可在-20℃~2℃或8℃~30℃温度范围7天内短时运输)。有效期24个月。原包装未开封染色液的使用期限为24个月,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染色液建议在开封后6个月内使用完,每次用后应及时拧紧瓶盖,以免挥发或变质。
产品描述 饱和氯化铵溶液(A液):氯化铵;邻甲苯胺溶液(B液):邻甲苯胺;EDTA-2Na溶液(C液):EDTA-2Na;H2O2溶液(D液):H2O2;空瓶(供配制工作液使用)
预期用途 用于精液白细胞染色,有助于白细胞精子症的初筛。
备案单位 广东省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 2016-01-19
变更情况 产品分类名称由“精液白细胞过氧化物酶染色试剂盒(正甲苯胺法)”变更为“精液白细胞过氧化物酶染色液(正甲苯胺法)”;包装规格由“ 20 Tests”变更为“20测试/盒”;产品有效期由“有效期:原包装未开封染色液的有效期为24个月,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染色液应在开封后请尽快使用,每次用后应及时拧紧瓶盖,以免挥发或变质。储存条件:本试剂盒应贮存在2℃~8℃低温环境。”变更为“2℃~8℃保存(效期内可在-20℃~2℃或8℃~30℃温度范围7天内短时运输)。有效期24个月。 原包装未开封染色液的使用期限为24个月,在有效期内的已开封染色液建议在开封后6个月内使用完,每次用后应及时拧紧瓶盖,以免挥发或变质。”;预期用途 由“主要用于精液白细胞染色,有助于白细胞精子症的初筛”变更为“用于精液白细胞染色,有助于白细胞精子症的初筛。”
备案类型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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