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医用干式胶片
|
备案号 |
沪松械备20180006号
|
备案人名称 |
上海黛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备案人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518号11幢601室
|
生产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518号11幢601、604室
|
型号规格 |
8in×10in、10in×12in、11in×14in、14in×17in
|
产品描述 |
由PET基板的一侧包被银盐和保护层制作而成,用于记录、显示与储存医学影像。
|
预期用途 |
用于X射线摄影时记录射线影像图像。
|
备案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案日期 |
2018-03-12
|
变更情况 |
一、 产品型号由DM-GJ-I (规格:8in×10in、10in×12in、11in×14in、14in×17in)
变更为
DM-GJ-I(规格:8in×10in、10in×12in、11in×14in、14in×17in)、
DM-GJ-AS (规格:8in×10in、10in×12in、11in×14in、14in×14in 、14in×17in)、
DM-GJ-AM (规格:8in×10in、10in×12in、11in×14in、14in×14in 、14in×17in)、
DM-GJ-K (规格:8in×10in、10in×12in、11in×14in、14in×17in 、14in×36in、14in×51in);
二、 产品技术要求中增加“1.2 产品型号说明”;
三、 修改产品技术要求“2.7灰雾密度”的描述;
四、 说明书中的【结构组成】按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描述,由“PET基板的一侧包被银盐和保护层制作而成,用于记录、显示与储存医学影像”变更为“由聚酯(PET)片基包被银盐和保护层组成”;
五、 说明书中的【适用范围】按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描述,由“用于X射线摄影时记录射线影像图像”变更为“用于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的记录”;
六、 修改说明书中的贮存条件和方法。;2020-07-23,1. 按照YY/T1796-2021《医用干式胶片专用技术条件》要求修改产品技术要求。
2. 按照YY/T1796-2021及《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要求修改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
3. 生产地址变更为: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518号11号楼601室、604室。
4. 型号/规格变更为:DM-GJ-I(规格:8×10、10×12、11×14、14×17),DM-GJ-AS(规格:8×10、10×12、11×14、14×17),DM-GJ-AM(规格:8×10、10×12、11×14、14×17),DM-GJ-K (规格:8×10、10×12、11×14、14×17)。
5. 产品描述变更为:由聚酯(PET)片基、热敏层、保护层组成。
6. 预期用途变更为:用于作为诊断依据的医学影像(CT、MRI、CR、DR等)的记录。
7. 分类编码变更为:06-18-04。
8. 包装规格变更为:100张/盒、5盒/箱或125张/盒、4盒/箱。
特此说明!;2023-09-13,产品有效期变更为36个月。;2024-07-10
|
备案类型 |
暂无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