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评价中心
【效力级别】 指导原则
【发布日期】 2019-11-07
【时 效 性】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颁布实施,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开展药物警戒工作,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我中心组织起草了《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yangle@cdr-adr.org.cn,并注明邮件主题“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