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狼疮抗凝物测定试剂盒(凝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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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LA1筛选试剂:RVV-X激活剂(5U/L)、合成磷脂(0.025g/L)、氯化钙(0.025mol/L)、HEPES缓冲液(0.05mol/L)。 LA2确诊试剂:RVV-X激活剂(5U/L)、合成磷脂(0.25g/L)、氯化钙(0.025mol/L)、HEPES缓冲液(0.05mol/L)。 高值质控品(选配):狼疮抗凝物高值质控品冻干粉(枸橼酸钠抗凝血浆基质、狼疮抗凝物模拟物质、缓冲液、稳定剂和防腐剂)。批特异,详见靶值单。 低值质控品(选配):狼疮抗凝物低值质控品冻干粉(枸橼酸钠抗凝血浆基质、狼疮抗凝物模拟物质、缓冲液、稳定剂和防腐剂)。批特异,详见靶值单。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检测人体血浆样本中的狼疮抗凝物质(LA)。 |
型号规格 | LA1筛选试剂:5×2mL、10×2mL、5×4mL、10×4mL; LA2确诊试剂:5×2mL、10×2mL、5×4mL、10×4mL; 高值质控品(选配):5×1mL、10×1mL; 低值质控品(选配):5×1mL、10×1mL。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未开封试剂于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瓶后于2~8℃保存,有效期7天。质控品复溶后于2~8℃保存,有效期24小时。 |
注册证编号 | 赣械注准20242400158 |
注册人名称 | 江西中科晏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高新区武当山路3号(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2号楼八层 |
生产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高新区武当山路3号(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2号楼八层 |
批准日期 | 2024-07-30 |
有效期至 | 2029-07-29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国产器械智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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