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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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试剂1:S-腺苷甲硫氨酸(SAM)、还原型辅酶Ⅱ(NADH)、3(γ-羧乙基)膦氯化氢(TCEP)、α-酮戊二酸;试剂2:HCY甲基转移酶(HM Tase)、谷氨酸脱氢酶(GLDH)、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水解酶(SAHase)、腺苷脱氨酶(ADA);校准品(5水平):牛血清白蛋白,同型半胱氨酸;校准品(5水平):(液体)牛血清白蛋白,同型半胱氨酸;质控品(2水平):牛血清白蛋白,同型半胱氨酸。(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同型半胱氨酸的含量。 |
型号规格 | 试剂1:2×20mL; 试剂2:1×13mL; 试剂1:1×40mL; 试剂2:1×13mL; 试剂1:2×40mL; 试剂2:2×13mL; 300测试/盒 (试剂1:1×40mL;试剂2:1×13mL) ;350测试/盒 (试剂1:1×40mL;试剂2:1×13mL) ;400测试/盒(试剂1:1×40mL;试剂2:1×13mL) ; 1×150 测试/盒(试剂1:1×20mL;试剂2:1×6.5mL) ; 校准品(选配):5×1mL; 校准品(选配):5×0.5mL; 质控品(选配):2×1mL; 质控品(选配):2×0.5mL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 未开启的试剂应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2. 开启的试剂在(2℃~8℃)密封避光保存,稳定28天。 3. 未开启的校准品、质控品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4. 开启的校准品、质控品(2℃~8℃)密封避光保存,稳定7天。 |
注册证编号 | 浙械注准20192400481 |
注册人名称 | 浙江世纪康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93号4、5号楼4楼 |
生产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93号5号楼4楼(委托生产);阜阳市颖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委托生产) |
批准日期 | 2024-03-21 |
有效期至 | 2024-08-20 |
变更情况 | 1.包装规格:增加“试剂 1:1×40mL,试剂 2:1×13mL;试剂 1:2× 40mL,试剂 2:2×13mL;校准品(选配):5×1mL、5×0.5mL”; 质控品的规格由“质控品(选配):2×1mL”变更为“质控品(选 配):2×0.5mL、2×1mL”。 2.适用仪器:增加“日立 LST008、西门子 ADVIAXPT/Atellica ch 930、迈瑞 BS-800/2800M、安徽世纪康大 CMS-640S/1080S/1200S/26 00S、颐兰贝 AS-380/480/80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3.产品技术要求:准确度、稳定性、校准品性能指标等进行了变更, 其中准确度变更为采用国家标准品进行检验。 4.核发变更后的产品技术要求和说明书。 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产品标签。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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