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4
药智数据企业版
量身打造,体验升级
立即前往
VIP免费试用申请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产器械 > α-淀粉酶测定试剂盒(EPS底物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产品名称 α-淀粉酶测定试剂盒(EPS底物法)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R1:α-葡萄糖苷酶(6 kU/L)、HEPES缓冲液、NaN3(0.9 g/L)。 R2:EPS(5.0 mmol/L)、HEPES缓冲液、NaN3(0.9 g/L)。 校准品(选配):α-淀粉酶、HEPES缓冲液、NaN3(0.9 g/L)。 质控品(选配):α-淀粉酶、HEPES缓冲液、NaN3(0.9 g/L)。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α-淀粉酶(α-AMY)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胰腺疾病的辅助诊断。
型号规格 规格1:R1:4×60 mL,R2:4×15 mL;规格2:R1:1×60 mL,R2:1×15 mL;规格3:1680测试/盒;规格4:420测试/盒;规格5:1660测试/盒;规格6:415测试/盒;规格7:2840测试/盒;规格8:710测试/盒;规格9:R1:2×28 mL,R2:2×7 mL;规格10:300测试/盒;校准品(选配):校准品:1×1 mL(冻干品);质控品(选配):质控品1:1×1 mL(冻干品),质控品2:1×1 mL(冻干品)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检测试剂:- 未开封的试剂盒在2℃~8℃条件下保存,效期为18个月。- 试剂机载(2℃~15℃)有效期为4周。- 试剂开封后在2℃~8℃条件下可保存8周。 2.产品校准品、质控品:- 开封复溶后在10℃~30℃条件下可保存8小时。- 开封复溶后在2℃~8℃条件下可保存7天。- 开封复溶后在-20℃条件下可保存4周。- 复溶后冻融不超过1次。
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42400523
注册人名称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
备注 \
批准日期 2024-04-15
有效期至 2029-04-14
编码代号2018 暂无权限
管理分类 暂无权限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网址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9-12
国产器械智能分析

国产器械智能分析

暂无权限!更多信息,升级会员权限,立即享受

扩展信息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