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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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R1:生物素化抗体试剂1,生物素标记的促黄体生成素抗体≥300μg/L;R2:酶结合物试剂2,碱性磷酸酶标记的促黄体生成素抗体≥100μg/L;R3:磁珠混悬液试剂3,链霉亲和素标记的磁珠 ≥0.1 mg/mL;LH CAL:促黄体生成素校准品(可选配,独立包装),促黄体生成素(重组蛋白)(目标靶值范围:S0:0mIU/mL,S1:8-12 mIU/mL,S2:80-120 mIU/mL,具体浓度见定值表);LH CON:促黄体生成素质控品(可选配,独立包装),促黄体生成素(重组蛋白)(目标靶值范围:目标靶值范围:C1:12-18 mIU/mL,C2:60-90mIU/mL,具体浓度见定值表)。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供医疗机构用于人体血清中促黄体生成素(LH)含量的体外定量检测,作辅助诊断用。 |
型号规格 | 试剂:50 测试/盒;试剂:100 测试/盒;试剂:2×50 测试/盒;试剂:2×100 测试/盒;校准品(可选购):3×1.0mL;质控品(可选购):2×1.0mL。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保存,试剂盒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启用后,置于分析仪上可稳定30天。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应密封,在18~25℃避光的条件下贮存,可稳定6小时。不可重复冻融使用。 |
注册证编号 | 湘械注准20242400213 |
注册人名称 | 复星诊断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 |
生产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 |
批准日期 | 2024-03-19 |
有效期至 | 2029-03-18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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