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谷胱甘肽还原酶测定试剂盒(谷胱甘肽底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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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组分名称 主要成分 含量 试剂1 磷酸缓冲液 适量 乙二胺四乙酸 0.5 mmol/L 氧化型谷胱甘肽 2.2 mmol/L 防腐剂 200 μL/L 试剂2 Tris缓冲液 250 mmol/L 还原辅酶II四钠盐 1 mmol/L 防腐剂 200 μL/L 校准品 谷胱甘肽还原酶 10-100U/L 质控品 谷胱甘肽还原酶 10-100 U/L"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谷胱甘肽还原酶的活性。 谷胱甘肽还原酶(GR)具有极其重要的生理功能,广泛的存在于血清、红细胞、单核巨噬细胞、心、肝、肾等组织细胞内,各类肝脏疾病、尿毒症患者全血中GR活性会显著升高,同时组织中的GR会显著降低。检测样品中GR活性可用于辅助判断肝脏与多种疾病。 1. 肝脏疾病 在急性肝炎的早期,血清中谷胱甘肽还原酶的出现比转氨酶更早,和目前急性肝炎的其他检查项目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可以辅助判断病人的发病时间和发病阶段。 2. 辅助鉴别黄疸类型 肝源性黄疸谷胱甘肽还原酶活性异常水平,非肝源性黄疸谷胱甘肽还原酶活性处于正常水平,综合其他检查项目结果进行评估可以辅助判断病人的病因病情。" |
型号规格 | "试剂1: 1×50 ml 试剂2: 1×10 ml 试剂1:2×50 ml 试剂2:2×10 ml 试剂1:1×25 ml 试剂2:1×5 ml 选配:校准品:1×5 ml 质控品:1×5 ml"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 已经开启或未开启的试剂均应在2-8℃储存,可稳定至有效期,有效期为12个月。避光保存,用后立即盖好封盖。 2. 已经开启的试剂注意不要被污染,试剂在仪器试剂仓中稳定28天。 3. 不要冰冻试剂,不可混用不同批号试剂。 4. 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至有效期,有效期12个月。 5. 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1天。 6. 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见标签。" |
注册证编号 | 兵械注准20192400101 |
注册人名称 | 新疆利康祥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
生产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
批准日期 | 2023-11-29 |
有效期至 | 2028-11-28 |
变更情况 | 无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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