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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国产器械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产品名称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R1: Tris 缓冲液 (PH=7.50) 100mmol/l L - 丙氨酸 500 mmol/l LDH ≥ 1200 U/l 试剂R2: NADH 0.18 mmol/l α -酮戊二酸 15mmol/l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含量。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是肝细胞损伤的灵敏指标,各种肝炎急性期,及许多药物引起的各种肝病及各种肝细胞坏死均可见显著增高。肝脏疾病及其它疾病引起的肝脏疾病均可引起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不同程度的增高。
型号规格 试剂1:4×100ml、试剂2:2×50ml 试剂1:6×60ml、试剂2:2×45ml 试剂1:2×80ml、试剂2:2×20ml 试剂1:1×60ml、试剂2:1×15ml 试剂1:2×20ml、试剂2:1×10ml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已经开启或未开启的试剂均应在2-8℃储存,可稳定至有效期,有效期为 1年。避光保存,用后立即盖好封盖。 2. 已经开启的试剂注意不要被污染,试剂在仪器试剂仓中稳定28天。 3. 单一工作液在2 - 8℃下储存稳定4周,室温下达5天。 4. 不要冰冻试剂,不可混用不同批号试剂。 5. 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见标签。
注册证编号 兵械注准20192400001
注册人名称 新疆利康祥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生产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批准日期 2023-11-29
有效期至 2028-11-28
变更情况
编码代号2018 暂无权限
管理分类 暂无权限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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