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唾液酸测定试剂盒(乳酸脱氢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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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试剂成分 浓度 试剂1. Tris-HCL 0.1M PH7.0 神经氨酸苷酶 >0.2KU/L 乳酸脱氢酶 >2KU/L 试剂2. Tris-HCL 0.1M PH9.0 NADH >0.13mmol/L N-乙酰神经氨酸醛缩酶 >2KU/L 校准品: 唾液酸 40~80mg/dl 缓冲液基质 质控品: 唾液酸 缓冲液基质 水平1:40~80mg/dl 水平2:100~200mg/dl"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唾液酸的含量。 人体唾液酸主要来源为葡萄糖代谢的中间产物。在一些炎症,发热等情况SA也会升高。" |
型号规格 | "规格 试剂1:2*60ml 试剂2:2*20ml 试剂1:1*18ml 试剂2:1*6ml 选配:校准品(1水平)1*1ml 质控品(2水平)2*1ml"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 已经开启或未开启的试剂均应在2-8℃储存,可稳定至有效期,有效期为 12个月。避光保存,用后立即盖好封盖。 2. 已经开启的试剂注意不要被污染,试剂在仪器试剂仓中稳定28天。 3. 不要冰冻试剂,不可混用不同批号试剂。 4. 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至有效期,有效期12个月。 5. 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见标签。 " |
注册证编号 | 兵械注准20192400090 |
注册人名称 | 新疆利康祥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
生产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街2号 |
批准日期 | 2023-11-29 |
有效期至 | 2028-11-28 |
变更情况 | 无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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