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胃蛋白酶原Ⅱ(PGⅡ)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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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磁微粒试剂(Ra):25人份/1.25mL;50人份/2.5mL;100人份/5.0mL,不高于1mg/mL的磁珠(包被有PGⅡ抗体)、不低于10mM的缓冲液、0.1%的proclin300。吖啶酯试剂(Rb):25人份/1.25mL;50人份/2.5mL;100人份/5.0mL,不高于100μg/mL的吖啶酯标记物、不低于10mM的缓冲液、0.1%的proclin300。校准品C1(选配):1×0.5mL;1×1.0mL,内含不低于0.1μg/L的胃蛋白酶原Ⅱ抗原,不低于10mM的缓冲液。校准品C2(选配):1×0.5mL;1×1.0mL,内含不低于0.1μg/L的胃蛋白酶原Ⅱ抗原,不低于10mM的缓冲液。质控品L(选配):1×0.5mL;1×1.0mL,内含不低于0.1μg/L的胃蛋白酶原Ⅱ抗原,不低于10mM的缓冲液。质控品H(选配):1×0.5mL;1×1.0mL,内含不低于0.1μg/L的胃蛋白酶原Ⅱ抗原,不低于10mM的缓冲液。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试剂盒可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胃蛋白酶原Ⅱ(PGⅡ)含量。 |
型号规格 | 25 人份/盒、 50 人份/盒、 100 人份/盒 校准品:2×0.5mL(选配) 、2×1mL(选配) 质控品:2×0.5mL(选配)、2×1mL(选配)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试剂在 2~8℃避光贮存稳定 12 个月,不可冰冻。液体试剂开瓶后 2~8℃ 避光稳定 30 天。校准品、质控品开封后,2~8℃可保存 21 天。 |
注册证编号 | 湘械注准20242400165 |
注册人名称 | 湖南芯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湘潭经开区传奇西路9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5层518室 |
生产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2栋405(委托生产) |
批准日期 | 2024-03-12 |
有效期至 | 2029-03-11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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