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甲型流感病毒及乙型流感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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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由2019-nCoV/IFV A/IFV B 反应 buffer、2019-nCoV/IFV A/IFV B 引物探针 Mix、2019-nCoV/IFV A/IFV B检测酶液、2019-nCoV/IFV A/IFV B阳性对照品、2019-nCoV/IFV A/IFV B空白对照品组成。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群、其他需要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断或鉴别诊断者的咽拭子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ORF1ab、N基因及甲型、乙型流感病毒(FluA、FluB)的核酸。本试剂盒检测结果应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其他实验室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该产品使用上应当遵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符合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和检测技术相关指南的要求,做好生物安全工作。 |
型号规格 | 50人份/盒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本试剂盒应储存于-18℃以下,有效期 9 个月。 |
注册证编号 | 国械注准20243400500 |
注册人名称 | 江苏宏微特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江苏省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如东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 |
生产地址 | 江苏省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如东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10号楼 |
批准日期 | 2024-03-13 |
有效期至 | 2029-03-12 |
变更情况 | 2024-03-18 变更注册证载明的生产地址由江苏省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如东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10号楼及12号楼三层、四层;变更为:江苏省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888号(如东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园)10号楼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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