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荧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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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本产品由检测卡、化验表存储器(选配)和质控品(选配)组成。其中:(1)检测卡:由试纸条、干燥剂及铝箔袋组成。试纸条由吸水纸、硝酸纤维素膜、样本过滤垫、荧光偶合物垫片、塑料外壳组成。硝酸纤维素膜包被鼠抗人CK-MB单克隆抗体B(1mg/mL)和兔抗链霉亲和素多克隆抗体(0.02mg/mL);荧光偶合物垫片包被荧光标记的鼠抗人CK-MB单克隆抗体A(0.1mg/mL)。(2)化验表存储器(选配):内含校准曲线,按客户要求配置,但至少保证每个运输包装配1个。(3)质控品1(选配):包含CK-MB重组抗原(大肠杆菌)(3-9ng/mL)的含5%牛血清白蛋白、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0.15M,PH7.5)。(4)质控品2(选配):包含CK-MB重组抗原(大肠杆菌)(25-75ng/mL)的含5%牛血清白蛋白、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0.15M,PH7.5)。注:质控品靶值范围为批特异,详见赋值卡上的靶值信息。需要但未提供的组分:样本稀释液:本公司生产配套提供的样本稀释液(备案号:苏泰械备20230315)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定量检测人体血清、血浆、全血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含量。 |
型号规格 | 5人份/盒、20人份/盒、25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检测卡应在2℃-30℃、干燥环境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5个月,开封即用。(2)质控品-20℃保存,有效期15个月;复融后2℃-8℃保存,有效期为15天,不可反复冻融。 |
注册证编号 | 苏械注准20242400024 |
注册人名称 | 佰孚生物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0011幢G63号一至三层西 |
生产地址 | 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0011幢G63号一至三层西 |
批准日期 | 2024-01-05 |
有效期至 | 2029-01-04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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