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5’-核苷酸酶检测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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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试剂R1: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 (4.2g/L)、4-氨基安替比林 (0.1g/L)、5’-次黄嘌呤核苷酸(0.80g/L); 试剂R2: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4.2g/L)、过氧化物酶(10kU/L)、嘌呤核苷磷酸化酶(2.1kU/L)、黄嘌呤氧化酶(6.0kU/L)。 校准品: 5’-核苷酸酶(批特异,定值见瓶签); 质控品: 5’-核苷酸酶(批特异,靶值范围见瓶签)。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5’-NT)的活性。 |
型号规格 | R1:60mL×1 R2:20mL×1;R1:45mL×2 R2:15mL×2; R1:45mL×2 R2:30mL×1;R1:30mL×2 R2:20mL×1; R1:45mL×2 R2:10mL×3;R1:20mL×3 R2:10mL×2; R1:30mL×3 R2:15mL×2;R1:30mL×1 R2:10mL×1; R1:50mL×3 R2:50mL×1。 校准品:3mL×1(选配);质控品:5mL×1(选配)。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试剂盒(包括试剂、校准品、质控品)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 试剂开封后,在2℃~8℃冷藏,避光条件下有效期30天。 已复溶的校准品、质控品,2℃~8℃避光储存,有效期7天。 生产日期及使用期限见标签。 |
注册证编号 | 鲁械注准20162400542 |
注册人名称 | 青岛汉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
生产地址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东路369号 |
批准日期 | 2021-08-23 |
有效期至 | 2026-08-22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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