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活动修复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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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产品采用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材料制作。Ⅰ型由树脂牙和造牙粉(或义齿基托聚合物)加工而成;Ⅱ型由牙科用钴铬钼铸造合金铸造加工而成;Ⅲ型由钴铬钼铸造合金、烤瓷粉、义齿基托聚合物和造牙粉(又称造牙树脂)材料中两种或两种以上复合加工而成。修复体与口腔内表面接触部位表面应抛光,不应有毛刺、缺损等;合金硬度应不小于160HV,表面粗糙应达到Ra≤0.025um;活动修复体上下颌应咬合自然,上下颌对应咬合义齿之间的齿间应基本能相抵;活动修复体中树脂牙与基托应联接牢固,应能承受15N压力不会断裂;生物性能指标及金属元素限定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
型号规格 | 总义齿型(Ⅰ型)、铸造金属支架型(Ⅱ型)和局部可摘型(Ⅲ型)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青少年恒牙尚未发育完全,牙髓腔宽大者;2)患牙周炎、牙松动及牙龈不健康者;3)严重深覆牙合、咬合紧者;4)对活动修复体材料有特殊过敏反应者;5)有吞服活动义齿危险的患者。 |
注册证编号 |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30001号 |
注册人名称 | 杭州新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杭州拱墅区祥符镇新文路13号 |
生产地址 | 杭州拱墅区祥符镇新文路13号 |
批准日期 | 2012-01-10 |
有效期至 | 2016-01-09 |
编码代号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指导原则 | 暂无权限 |
相关标准 | 暂无权限 |
临床路径 | 暂无权限 |
共性问题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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