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超声雾化熏洗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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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产品由壳体(DC-50型不含)、超声雾化器、水疗冲洗装置、温度控制器、液位控制器、加热装置、DCX隔离套、热风烘干装置、座垫加热装置、液晶显示屏(DC-50、DC-100型不含)、红光发生装置(DC-50、DC-100、DC-200型不含)、臭氧发生器、漏电保护器、防电墙组成。产品的超声工作频率应为1.7MHz±10%;雾化器最大雾化率应≥2ml/min;产品应具有液体超温保护装置、热风超温保护装置、座垫超温保护装置,DC-200、DC-300型还应具有低水位报警装置;产品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0.5h,DC-200、DC-300型还应具有定时功能;产品臭氧发生器出气口臭氧浓度应不小于100ppm;红光发生装置发光管的波长范围为655nm±10nm;红光发生装置的照射距离为2cm时,连续照射方式下,辐射强度大于0.5mW/cm2;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产品用于肛门部位手术后或肛周疾病发作期的消炎消肿。 |
型号规格 | DC-50型、DC-100型、DC-200型、DC-300型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患有严重心脏病、怀孕、肝硬变者不能用;2.未成年人、老年人、行动和自控能力不强的老人慎用。3.对皮肤感觉减退或丧失者、发热性疾病、出血性倾向的疾病、疾病危重阶段的患者应慎重使用。4.体弱、传染病患者、紧张性高血压等慎用。 |
注册证编号 |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540069号 |
注册人名称 | 杭州大力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100号 |
生产地址 |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100号 |
批准日期 | 2012-02-14 |
有效期至 | 2016-02-13 |
编码代号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共性问题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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