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固定修复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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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固定修复体由铸造金属合金铸造而成。固定修复体的外表面(固定部分除外)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裂纹等缺陷;金属部分硬度应不小于220HV;表面粗糙度Ra应≤0.025μm;产品原材料均应取得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固定修复体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
型号规格 | Ⅰ型、Ⅱ型 |
注册证编号 |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630700号 |
注册人名称 | 瑞安市粤美齿科制品厂 |
批准日期 | 2009-12-17 |
有效期至 | 2013-12-16 |
编码代号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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