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固定修复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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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产品由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口腔科材料制作。 I-11型、II-11型、II-51型有镍铬合金和瓷粉组成;I-12型、II-12型、II-52型由钴铬合金和瓷粉组成;I-13型、II-13型、II-53型由银钯合金和瓷粉组成;I-14型、II-14型、II-54型由金钯合金和瓷粉组成;I-15型、II-15型由黄金合金和瓷粉组成;I-16型、II-16型由纯钛合金和瓷粉组成;II-31型、II-61型由镍铬合金、瓷粉和造牙粉组成;II-32型、II-62型由钴铬合金、瓷粉和造牙粉组成;I-3型、II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产品适用于牙列缺损或牙体缺损的固定修复。 |
型号规格 | I-11型、II-11型、II-51型、I-12型、II-12型、II-52型、I-13型、II-13型、II-53型、I-14型、II-14型、II-54型、I-15型、II-15型、I-16型、II-16型、I-21型、II-21型、I-22型、II-22型、II-41型、II-42型、II-31型、II-61型、II-32型、II-62型、I-3型、II-7型。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青少年恒牙尚未发育完全,牙髓腔宽大者;2.患者有严重的深覆牙合、咬合紧、无法预备出足够的间隙者;3.牙体过于短小,自身强度差,不能承担一定的咬合力量,冠修复后容易脱落者;4.牙周疾病不适宜修复者;5.对牙冠材料有特殊过敏反应者; |
注册证编号 | 浙械注准20142630282 |
注册人名称 | 嘉兴旭丽义齿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曹庄民丰西路南 |
生产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曹庄民丰西路南 |
批准日期 | 2014-12-23 |
有效期至 | 2019-12-22 |
编码代号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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