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支原体鉴定培养基(微生物培养法) |
---|---|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主要组成成分(含量1L): Ⅰ型:基础粉25.5g 、马血清150mL 、酵母粉4g、0.4%酚红0.5mL、20%尿素25mL、混合抗生素1.5mL; Ⅱ型:基础粉25.5g、马血清200mL、酵母浸液250mL、混合抗生素1.5mL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适用于临床解脲支原体和人型支原体的分离鉴定。 |
型号规格 | 型号:Ⅰ型:支原体液体培养基、Ⅱ型:支原体固体培养基;规格:20人份/盒 。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Ⅰ型:0℃以下冰冻保存,有效期12个月。 Ⅱ型:于2-8℃,密封状态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90天。隔氧包装开封后在2-8℃条件下有效期为14天。 |
注册证编号 | 粤械注准20152400512 |
注册人名称 | 珠海美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3栋(B型厂房)203单元 |
生产地址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3栋(B型厂房)203单元、301单元、302单元、401单元 |
其他内容 | \ |
备注 | 本文件与“粤械注准20152400512”注册证共同使用。 |
批准日期 | 2015-06-10 |
有效期至 | 2025-04-02 |
变更情况 | 2020-04-08: 见附页(共14页)。 2020-04-08: 1、生产地址由“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副楼三层3B-3单元”变更为“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副楼三层3B-3单元,一层A1、B1单元”。 2022-08-17: 1、注册人住所由“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副楼三层3B-3单元”变更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3栋(B型厂房)203单元”。 2、生产地址由“珠海市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副楼三层3B-3单元,一层A1、B1单元”变更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3栋(B型厂房)203单元、301单元、302单元、401单元”。 |
编码代号2018 | 6840IVD |
管理分类 | Ⅱ |
企业联系电话 | 4006031358; 0756-3865688;0756-3865679 |
网址 | 暂无权限 |
国产器械智能分析
国产器械智能分析
暂无权限!更多信息,升级会员权限,立即享受
扩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