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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国产器械 > 胃蛋白酶原II检测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II检测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试剂1(R1):磷酸盐缓冲液 (pH值 7.6 ± 0.1(19~21℃)) 50mmol/L试剂2(R2):鼠抗人胃蛋白酶原Ⅱ抗体修饰颗粒 10%~30%校准品:微生物源性的胃蛋白酶原Ⅱ: S1 0ng/mLS2 5~10ng/mLS3 10~20ng/mLS4 25~35ng/mLS5 50~70ng/mLS6 90~120ng/mL磷酸盐缓冲液(pH值 7.4 ±0.1(19~21℃)) 20mmol/L牛血清白蛋白 0.5%质控品:微生物源性的胃蛋白酶原Ⅱ: L 8~15ng/mLH 30~50ng/mL磷酸盐缓冲液(pH值 7.4 ±0.1(19~21℃)) 20mmol/L牛血清白蛋白 0.5%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检测人血清中胃蛋白酶原Ⅱ(PG Ⅱ)的含量。
型号规格 试剂1(R1):1×54mL;试剂2(R2):1×10mL试剂1(R1):1×54mL;试剂2(R2):1×10mL;校准品(可选购):S1:1×1mL,S2:1×1mL,S3:1×1mL,S4:1×1mL,S5:1×1mL,S6:1×1mL;质控品(可选购):L:1×1mL,H:1×1mL。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禁止冷冻),试剂盒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1、试剂2启用后,在2~8℃避光的条件下可稳定30天。3.校准品、质控品启用后,在18~25℃避光的条件下可稳定6小时。
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152400883
注册人名称 复星诊断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
生产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
备注 本文件与“苏械注准20152400883 ”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
批准日期 2022-10-31
有效期至 2025-03-29
变更情况 2022-10-31注册人住所变更 由“泰州市国家医药高新产业园区三期G23第二、三层厂房”变更为“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生产地址变更 由“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 泰州市国家医药高新产业园区三期G23第二、三层厂房”变更为“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1幢”
编码代号2018 暂无权限
管理分类 暂无权限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网址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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