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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国产器械 > 糖类抗原12-5(CA12-5)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产品名称 糖类抗原12-5(CA12-5)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磁分离试剂Ra:包被着抗糖类抗原12-5抗体(小鼠单抗IgG)的超顺磁性微粒,0.2~0.4g/L,PBS缓冲液,10mmol/L,ProClin 300,0.5g/L;吖啶酯试剂Rb:抗糖类抗原12-5抗体(小鼠单抗IgG)-吖啶酯标记物,2~4mg/L,TRIS缓冲液,10mmol/L,ProClin 300,0.5g/L;校准品:添加了不同量CA12-5抗原,TRIS 缓冲液,10mmol/L,ProClin300,0.5g/L;质控品:添加了不同量CA12-5抗原,TRIS缓冲液,10mmol/L,ProClin300,0.5g/L。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样本中糖类抗原12-5(CA12-5),临床上用于卵巢癌等疾病的治疗监测。
型号规格 A型(不含校准品和质控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200人份/盒;B型(含校准品和质控品各一套):50人份/盒、100人份/盒、200人份/盒;C型(含校准品和质控品各两套):50人份/盒、100人份/盒、20人份/盒。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开封后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可稳定28天。未开封校准品、质控品2℃~8℃条件下,可保存18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开封后,2℃~8℃条件下保存,可稳定28天。
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22402107
注册人名称 湖南智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腾辉创业园企业办公服务大楼426室
生产地址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3号栋
批准日期 2022-11-21
有效期至 2027-11-20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2-12-02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腾辉创业 园企业办公服务大楼 426 室”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南县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4号栋3楼301”。2、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3号栋”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南县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4号栋第一层”。
编码代号2018 暂无权限
管理分类 暂无权限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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