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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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试剂1:CK-MB 基液1 (内含:咪唑醋酸缓冲液(pH6.00) 100 mmol/L、肌酸 30 mmol/L、葡萄糖 20 mmol/L、AMP 5 mmol/L、ADP 2 mmol/L、AP5A 10 μmol/L、己糖激酶 4 KU/L、乙酰半胱氨酸 20 mmol/L、NADP+ 2 mmol/L)、Krovin500 0.5%;试剂2:CK-MB 基液2 (内含:CAPSO缓冲液(pH7.10) 100 mmol/L、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3.5 KU/L、CKMM单克隆抗体) 5.8 mL/L、Krovin500 0.5%。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试剂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的活力,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肌病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
型号规格 | R1:1×40mL、R2:1×10mL;R1:1×60mL、R2:1×15mL;R1:2×60mL、R2:2×15mL;R1:2×60mL、R2:1×30mL;R1:3×60mL、R2:1×45mL;R1:3×60mL、R2:3×15mL;R1:4×60mL、R2:2×30mL;R1:4×60mL、R2:1×60mL;R1:4×60mL、R2:4×15mL;R1:6×60mL、R2:6×15mL;R1:6×60mL、R2:2×45mL;R1:6×60mL、R2:3×30mL。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试剂盒在2-8℃密封避光储存,不可冷冻,有效期为18个月.2.开瓶后,2-8℃避光储存可稳定14天,及时清理残留试剂避免污染。3.试剂盒通常以置于放有冰袋的泡沫箱中的形式进行运输,在此种运输条件下运输5天,试剂性能不受影响。4.试剂盒若在有效期内保存于37℃环境,保存时间不超过7天时,不影响效期。 |
注册证编号 | 湘械注准20172400293 |
注册人名称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
生产地址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
其他内容 | 其他内容 |
备注 |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72400293 |
批准日期 | 2022-04-20 |
有效期至 | 2027-09-14 |
变更情况 | 2024-01-31 00:00:00 1、变更生产地址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变更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682号主厂房101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Ⅱ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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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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