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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国产器械 > 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由试剂1(R1)、试剂2(R2)和校准品(可选配)组成。其中:试剂1(R1):主要由咪唑缓冲液(110 mmol/L)、N-乙酰半胱氨酸(NAC)(20 mmol/L)、乙酸镁(10 mmol/L)、乙二胺四乙酸(EDTA)(2.5 mmol/L)、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NADP)(2.5 mmol/L)、二磷酸腺苷(ADP)(2.5 mmol/L)、一磷酸腺苷(AMP)(6.0 mmol/L)、己糖激酶(≥2500 U/L)、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1500 U/L)、葡萄糖(20 mmol/L)、抗CK-M多克隆抗体(≥2000 U/L)、稳定剂(适量)组成;试剂2(R2):主要由咪唑缓冲液(110 mmol/L)、葡萄糖(20 mmol/L)、乙酸镁(10 mmol/L)、乙二胺四乙酸(EDTA)(2.5 mmol/L)、磷酸肌酸(80 mmol/L)、稳定剂(适量)组成。校准品:CK-MB冻干粉,含0.09%NaN3。可溯源至厂家参考测量程序。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CK-MB)的活力。
型号规格 R1:1×32 mL,R2:1×8 mL;R1:4×32 mL,R2:4×8 mL;R1:4×48 mL,R2:4×12 mL;R1:6×48 mL,R2:6×12 mL;R1:8×48 mL,R2:8×12 mL;校准品:1×1 mL(可选配)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应避光密封贮存在2℃~8℃环境中,有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上机在2℃~8℃避光保存其有效期为14天。
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62401285
注册人名称 深圳蓝韵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101
生产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1楼、2楼、4楼、302
其他内容 \
备注 本文件与“粤械注准20162401285”注册证共同使用。
批准日期 2022-04-26
有效期至 2026-09-27
编码代号2018 暂无权限
管理分类 暂无权限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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