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抗凝血酶Ⅲ测定试剂盒(发色底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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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产品由R1试剂、R2试剂、R1复溶液、校准品、质控品组成,其中: R1试剂:40 IU/mL凝血酶、3.4 g/L氯化钠、5%甘露醇;R2试剂:2mmol/L发色底物(S-2238)、1%甘露醇;R1复溶液:2 USP/mL肝素钠、50mmol/L Tris-HCL、15.85 g/L氯化钠、1.5%EDTA-2Na;校准品:含有一定浓度的牛血浆的冻干品,定值见瓶签;质控品:含有不同浓度的牛血浆的冻干品。质控品靶值范围具有批特异性,具体定值见瓶签。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浆抗凝血酶Ⅲ的活性。 |
型号规格 | 1. R1试剂:5.0mL×2,R2试剂:5.0mL×2,R1复溶液:6.0mL×2,校准品:1.0mL×1,质控品(选配):1.0mL×3; 2. R1试剂:2.0mL×2,R2试剂:2.0mL×2,R1复溶液:3.0mL×2,校准品:1.0mL×1,质控品(选配):1.0mL×3。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试剂盒贮存在2~8℃下,避光保存可稳定18个月。试剂复溶后于2~8℃可保存7天,不可冻融。R1复溶液开封后于2~8℃可保存6个月。 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于2~8℃可保存24小时,不可冻融。生产日期、使用期限:见瓶签。 |
注册证编号 | 湘械注准20212401584 |
注册人名称 | 常德普施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2栋三楼 |
生产地址 |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 |
批准日期 | 2022-08-25 |
有效期至 | 2026-08-16 |
变更情况 | 变更时间:2022-08-25 变更内容:"变更事项1.1变更产品说明书:增加适用机型,详见说明书变更对比表。" 变更时间:2021-10-21 变更内容:1、原注册证其他内容增加: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2、原注册证备注项目增加:(1)受托企业:湖南海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委托生产截止日期:2026年08月19日。 变更时间:2021-11-22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变更为“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2栋三楼”。 变更时间:2022-01-07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11栋”变更为“湖南省津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二期2栋三楼”。 变更时间:2022-01-21 变更内容:"变更事项1.1变更产品说明书:增加适用机型,详见产品说明书变更对比表。"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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