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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国产器械 > 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产品名称 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盒由试剂1 、试剂2组成:试剂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100mmol/L(pH:7.0);还原型辅酶(NADH):2mmol/L;S-腺苷甲硫氨酸(SAM):1mmol/L;三(2-羧乙基)膦氯化氢(TCEP):1mmol/L 试剂2: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100mmol/L(pH:7.0);谷氨酸脱氢酶(GLDH):11KU/L;腺苷脱氨酶(ADA):2KU/L;Hcy甲基转移酶(HMTase):10KU/L;S-腺苷同型半胱氨酸水解酶(SAHase):10KU /L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同型半胱氨酸的含量。
型号规格 (1)试剂1:32mL/瓶×1;试剂2:10.5mL/瓶×1 (2)试剂1:20mL/瓶×2;试剂2:13mL/瓶×1 (3)试剂1:40mL/瓶×1;试剂2:13mL/瓶×1 (4)试剂1:40mL/瓶×2; 试剂2:13mL/瓶×2 (5)试剂1: 32mL/瓶×2; 试剂2:21mL/瓶×1 (6)试剂1: 64mL/瓶×1; 试剂2:21mL/瓶×1 (7)试剂1: 64mL/瓶×2; 试剂2:21mL/瓶×2 (8)试剂1: 80mL/瓶×1; 试剂2:26mL/瓶×1 (9)试剂1: 80mL/瓶×2; 试剂2:26mL/瓶×2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产品应于2~8℃避光贮存,严禁冷冻,原包装效期为12个月;打开包装后2℃~8℃避光贮存,可稳定30天。
注册证编号 冀械注准20162400236
注册人名称 保定长城临床试剂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阳光北大街515号
生产地址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委托生产)
备注 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天津海迈医用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1-12-31
有效期至 2026-12-30
变更情况 2022-05-16:1.生产地址:“保定市科苑街167号”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 2.住所:“保定市科苑街167号”变更为“保定市竞秀区韩村北路街道办事处阳光北大街515号” \n,2024-07-08:1.生产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内发达路2号生产楼C座(委托生产)” 2.备注:“受托生产企业名称:天津海迈医用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1、受托生产企业:天津海迈医用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75222666X1” \n
编码代号2018 暂无权限
管理分类 暂无权限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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