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六项细胞因子检测试剂盒(流式荧光发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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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A、捕获微球悬液,主要成分为抗体包被磁珠(400/μL);抗体包被磁珠(400/μL);保护蛋白(1%w/v),缓冲盐(1%w/v);防腐剂(0.1%v/v),表面活性剂(0.2%v/v)B、荧光标记抗体,主要成分为荧光标记抗体(3.0mg/L);保护蛋白(1%w/v),缓冲盐(1%w/v);防腐剂(0.1%v/v);C、定量标准品,主要成分为人细胞因子重组蛋白冻干粉(各抗原约2500pg/瓶);D、缓冲液,主要成分为保护蛋白(1%w/v),缓冲盐(1%w/v);防腐剂(0.1%v/v);E、磁珠稀释液,主要成分为保护蛋白(1%w/v),缓冲盐(1%w/v);防腐剂(0.1%v/v),表面活性剂0.2%v/v)。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产品用于检测人血清中IL-2/IL-4/IL-6/IL-10/TNFα/IFN-γ的表达,为医师提供诊断的辅助信息。 |
型号规格 | 50人份/盒、96人份/盒、100人份/盒。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试剂盒于2℃~8℃储存,防止冷冻,避免强光照射,有效期12个月,具体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详见包装。2.试剂开封稳定性:试剂包装瓶竖直向上存放。首次使用后,在2℃~8℃环境下稳定期为3个月。定量标准品开封复溶后室温2小时内使用,2℃~8℃ 环境下48小时内有效。 |
注册证编号 | 湘械注准20222400848 |
注册人名称 | 湖南唯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 |
生产地址 | 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 |
批准日期 | 2022-05-17 |
有效期至 | 2027-05-16 |
变更情况 | 变更时间:2024-08-05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2栋301号房”。 变更时间:2023-03-17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津市市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2栋301号房”。 变更时间:2024-02-23 变更内容:因变更产品包装形式变更产品说明书,详见产品说明书变更对比表。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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