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肝素测定试剂盒(发色底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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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R1发色底物:发色底物2mg/mL,冻干品,按瓶签标示体积复溶;R2因子Xa试剂:牛因子Xa 80IU/dL、Tris缓冲液50mmol/L、牛血清白蛋白1%,冻干品,按瓶签标示体积复溶;R3抗凝血酶试剂:抗凝血酶、Tris缓冲液50mmol/L、牛血清白蛋白1%,冻干品,按瓶签标示体积复溶;R4缓冲液:0.9%氯化钠溶液。肝素校准品和质控品(可选购):均为含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的冻干品。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中普通肝素(UFH)和低分子肝素(LMWH)的活性。 |
型号规格 | 规格1:R1发色底物:1×8mL,R2因子Xa试剂:1×10mL,R3抗凝血酶试剂:1×4mL,R4缓冲液:1×20mL;普通肝素校准品(1、2、3水平,可选购):5×1mL,5×0.5mL;低分子肝素校准品(1、2、3水平,可选购):5×1mL,5×0.5mL;普通肝素质控品(1、2水平,可选购):5×1mL,5×0.5mL;低分子肝素质控品(1、2水平,可选购):5×1mL,5×0.5mL。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原包装试剂盒2~8℃储存,有效期为24个月。复溶试剂在2~8℃下稳定1个月,在8~15℃条件下可以稳定7天。未开封校准品和质控品2~8℃避光储存,有效期为24个月。使用时应根据瓶签标识值进行复溶,复溶后2~8℃条件下可稳定12小时,-20℃条件下可稳定1个月。 |
注册证编号 | 湘械注准20222400513 |
注册人名称 | 湖南赛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二期B5栋5层501-2号房 |
生产地址 | 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二期B5栋5层501-2号房 |
批准日期 | 2022-03-23 |
有效期至 | 2027-03-22 |
变更情况 | 变更时间:变更内容: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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