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肌酐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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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试剂1:磷酸盐缓冲液、肌氨酸氧化酶、N-乙基-N-3,5-二甲氧-4-氟苯胺、肌酸酶、抗坏血酸氧化酶;试剂2:过氧化物酶、4-氨基安替比林、肌酐酶、叠氮钠。(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尿液中肌酐的含量。 |
型号规格 | 试剂1:30ml×1,试剂2:10ml×1;试剂1:60ml×1,试剂2:20ml×1;试剂1:60ml×3,试剂2:60ml×1;试剂1:60ml×6,试剂2:60ml×2;试剂1:60ml×2,试剂2:20ml×2;试剂1:80ml×3,试剂2:20ml×4;试剂1:80ml×6,试剂2:20ml×8;试剂1:300ml×1,试剂2:100ml×1;试剂1:300ml×2,试剂2:100ml×2;试剂1:75ml×2,试剂2:12.5ml×4;试剂1:80ml×3,试剂2:40ml×2;试剂1:60ml×4,试剂2:40ml×2;试剂1:30ml×2,试剂2:10ml×2;试剂1:15ml×1,试剂2:5ml×1;试剂1:24ml×1,试剂2:8ml×1;试剂1:45ml×1,试剂2:15ml×1;试剂1:24ml×2,试剂2:8ml×2;试剂1:45ml×2,试剂2:30ml×1;试剂1:40ml×1,试剂2:10ml×1;试剂1:60ml×1,试剂2:15ml×1;100测试×1;100测试×2;200测试×1;200测试×2。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该试剂盒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
注册证编号 | 浙械注准20172400650 |
注册人名称 | 浙江达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曹江路4号5幢 |
生产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曹江路4号5幢 |
批准日期 | 2022-01-24 |
有效期至 | 2027-06-22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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