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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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1、试剂组成及成分 试剂 成分 R1 链霉亲和素包被的磁性微粒,2.5g/L;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50mmol/L;防腐剂(Proclin 300)1g/L 。 R3 吖啶酯标记的鼠抗人CK-MB抗体,0.15mg/L;磷酸盐缓冲液,100mmol/L;防腐剂(Proclin 300)1g/L。 R4 生物素标记的鼠抗人CK-MB抗体,1.34mg/L;吗啉乙磺酸(MES),100mmol/L;防腐剂(Proclin 300)1g/L。 校准品和质控品包装 校准品(选配) 校准品1 为冻干粉状态,大肠杆菌重组表达获得的肌酸激酶同工酶抗原。 校准品2 为冻干粉状态,大肠杆菌重组表达获得的肌酸激酶同工酶抗原。 质控品(选配) 质控品1 为冻干粉状态,大肠杆菌重组表达获得的肌酸激酶同工酶抗原。 质控品2 为冻干粉状态,大肠杆菌重组表达获得的肌酸激酶同工酶抗原。 注: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以互换。 2、需要但未提供的物品:反应杯、清洗液(桂南械备20210021号)、激发液(桂南械备20210022号)。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试剂盒用于临床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和全血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肌病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于2℃~8℃避光未拆封状态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禁止冷冻。 2.试剂开封后2℃~8℃避光可保存1个月,试剂禁止冷冻。 3.校准品和质控品复溶后,在2℃~8℃避光密闭保存,有效期14天。 |
注册证编号 | 桂械注准20222400027 |
注册人名称 | 广西艾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4栋3层东侧 |
生产地址 |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4栋3层东侧 |
批准日期 | 2022-01-05 |
有效期至 | 2027-01-04 |
变更情况 | 同意该产品注册人名称由“广西岚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为“广西艾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编码代号2018 | 6840IVD |
管理分类 | Ⅱ |
企业联系电话 | 1805201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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