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测定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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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1、总β-HCG检测卡: 检测线(T线):鼠抗β-HCG单克隆抗体; 质控线(C线):羊抗鼠IgG抗体; 样本结合垫:荧光微球标记的鼠抗β-HCG单克隆抗体。 2、总β-HCG样本缓冲液:0.85%BSA 10mmol/L pH 7.4PBS缓冲液。 A型:1瓶/人份,120μL/瓶。 B型:1板/25人份,120μL/孔 3、存储器:SD卡(含批号和批次校准曲线信息),1个/盒。 不同批次试剂盒的组分不能混用。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样本中的总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Total β-HCG)的浓度,临床上主要用于宫外孕、早孕的辅助诊断。 |
型号规格 | A型:1人份/盒、5人份/盒、10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B型:1×25人份/盒、2×25人份/盒、3×25人份/盒、4×25人份/盒。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未开封试剂于2~30℃保存,密封干燥,有效期18个月;A型:试剂打开包装袋应在2~30℃,湿度:40%~90%保存,60min内使用;样本缓冲液即开即用。B型:试剂盒打开包装袋置入分析仪卡槽,2~30℃,湿度:40%~90%,7天内使用。 |
注册证编号 | 闽械注准20162400134 |
注册人名称 | 厦门宝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坪埕南路188号(三层) |
生产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坪埕南路188号(三层、401单元之一、之四区) |
批准日期 | 2021-06-28 |
有效期至 | 2026-05-20 |
变更情况 | 2021年06月28日 1.包装规格变更。 2.增加适用机型。 3.有效期由“12个月”变更为“18个月”。 4.产品技术要求变更。 5.说明书变更。 2021年08月31日 1、注册人名称由“厦门宝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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