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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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本产品由氧气面罩、转化接头、雾化杯、送气管组成。产品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后,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一次性使用。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产品以氧气或压缩空气为动力源,供雾化吸入治疗用。 |
型号规格 | 依据面罩尺寸分为特大号、大号、中号、和小号四种规格 |
注册证编号 | 豫械注准20162660373 |
注册人名称 | 南阳市昌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工业园 |
生产地址 |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工业园 |
备注 | 本文件与“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62660373)”注册证共同使用。 |
批准日期 | 2016-05-04 |
有效期至 | 2021-05-03 |
编码代号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指导原则 | 暂无权限 |
相关标准 | 暂无权限 |
临床路径 | 暂无权限 |
共性问题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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