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C-肽(C-P)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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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试剂1:FITC标记的抗C-P抗体(约0.5µg/mL)、Tris缓冲液(0.05mol/L,pH=8.0)、保护剂、防腐剂;试剂2:ALP标记的抗C-P抗体(约0.5 µg/mL)、Tris缓冲液(0.05mol/L,pH=8.0)、保护剂、防腐剂;磁分离试剂:包被有抗FITC抗体的磁性微粒(约1.0mg/mL)、Tris缓冲液(0.1mol/L,pH=8.0)、保护剂、防腐剂;清洗液:氯化钠、Tris缓冲液(0.05mol/L)、表面活性剂、防腐剂;发光底物:APS-5、Tris缓冲液(0.2mol/L)、表面活性剂;校准品:C-P、牛血清白蛋白、Tris。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全血、血浆或血清中的C-肽的含量。 |
型号规格 | Ⅰ型(不含校准品):5人份/盒、10人份/盒、25人份/盒、34人份/盒、50人份/盒。Ⅱ型(含0.5mL规格校准品):5人份/盒、10人份/盒、 25人份/盒、34人份/盒、50人份/盒。III型(含1.0 mL规格校准品):5人份/盒、10人份/盒、25人份/盒、34人份/盒、50人份/盒。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未开封的试剂卡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在10℃~30℃条件下待机3天后放回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0天。2.未开封的校准品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复溶后的校准品在2℃~8℃条件下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7天。 |
注册证编号 | 湘械注准20212402153 |
注册人名称 | 湖南乐准智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F1栋2001-2003室 |
生产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F1栋2101-2103室 |
批准日期 | 2021-11-30 |
有效期至 | 2026-11-29 |
编码代号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国产器械智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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