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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国产器械 >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Anti-TPO)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产品名称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Anti-TPO)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磁分离试剂R1:预结合生物素化甲状腺过氧化物酶的包被链霉亲和素超顺磁性微粒 0.2 g/L、PBS缓冲液 10mmol/L、ProClin 300 0.5 g/L;试剂R2:蛋白A -吖啶酯标记物 3mg/L、PBS缓冲液 10 mmol/L、ProClin 300 0.5 g/L;样品处理液P1:PBS缓冲液 10mmol/L、ProClin300 0.5 g/L;校准品:Anti-TPO抗体、甘露醇、PBS缓冲液[水平1:0 IU/mL、水平2:(10-50)IU/mL、水平3:(180-600)IU/mL];质控品:Anti-TPO抗体、甘露醇、PBS缓冲液[水平1:(10-50)IU/mL、水平2:(180-600)IU/mL]。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血浆样本中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临床上主要用于桥本甲状腺炎和突眼性甲状腺肿患者的辅助诊断。
型号规格 Ⅰ型(不含校准品和质控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Ⅱ型(含校准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Ⅲ型(含校准品和质控品):50人份/盒、100人份/盒、150人份/盒、200人份/盒。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的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可稳定1个月。未开封校准品、质控品2℃~8℃条件下,可保存12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开封后,2℃~8℃条件下保存,可稳定3天。
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12401967
注册人名称 湖南永和阳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1号
生产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1号
批准日期 2021-11-02
有效期至 2026-11-01
编码代号2018 暂无权限
管理分类 暂无权限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网址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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