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胃蛋白酶原Ⅰ/Ⅱ检测试剂盒(双标记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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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1) 校准品:人源,六瓶,冻干品(基质溶液为含2%牛血清白蛋白的pH7.8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HCl)缓冲液),分别标有A、B、C、D、E、F;胃蛋白酶原Ⅰ近似值分别为:0、10、50、100、200、300 ng/mL;胃蛋白酶原Ⅱ近似值分别为 0、5、10、15、25、40ng/mL。2)钐/铕标鼠抗人胃蛋白酶原Ⅰ/胃蛋白酶原Ⅱ单克隆抗体一瓶:冻干品(基质溶液为含2%牛血清白蛋白的pH7.8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HCl)缓冲液)。3) 反应缓冲液:一瓶,50ml;液体,主要为pH7.8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HCl)缓冲液,含2%牛血清白蛋白。4) 增强液:一瓶,30ml;液体,主要成分:0.004%β-萘甲酰三氟丙酮(β–NTA),(选配)。5) 浓缩洗板液:一瓶,40ml;液体,主要为含1%吐温20的pH7.8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HCl)缓冲液,(选配)。6) 鼠抗人抗胃蛋白酶原Ⅰ/胃蛋白酶原Ⅱ单克隆抗体包被板:一块,96孔。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人血浆中胃蛋白酶原Ⅰ含量、胃蛋白酶原Ⅱ含量的体外定量检测。 |
型号规格 | 96人份/盒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在2~8℃下干燥保存,有效期6个月。贮存时避免重压并应防潮、避光、避热。开封后在2~8℃下干燥保存,并请在1个月内用完。 |
注册证编号 | 苏械注准20152400779 |
注册人名称 | 无锡市江原实业技贸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无锡市钱荣路20号 |
生产地址 | 无锡市钱荣路20号 |
批准日期 | 2021-09-23 |
有效期至 | 2025-07-20 |
变更情况 | 2021-09-23注册人名称变更 由“无锡市江原实业技贸总公司”变更为“无锡市江原实业技贸有限公司” |
编码代号2018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网址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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