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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国产器械 >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反馈纠错 帮助中心 打印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 1:4-氨基安替吡啉、嘌呤核苷磷酸化酶;试剂 2:黄嘌呤氧化酶、过氧化物酶、腺苷、EHSPT;校准品、质控品:腺苷脱氢酶。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中腺苷脱氨酶(ADA)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评价肝损伤和胸水的鉴别诊断。
型号规格 规格 1(试剂 1:30mL×1 试剂 2:10mL×1);规格 2(试剂 1:60mL×1 试剂2:20mL×1);规格 3(试剂 1:60mL×2 试剂 2:20mL×2);规格 4(试剂 1:60mL×4 试剂 2:20mL×4);规格 5(试剂 1:60mL×6 试剂 2:20mL×6);规格 6(试剂 1:90mL×2 试剂 2:30mL×2);规格 7(试剂 1:120mL×2 试剂 2:40mL×2);规格 8(试剂 1:300mL×2 试剂 2:100mL×2);规格 9(试剂1:9L×1 试剂 2:3L×1);规格 10(试剂 1:21mL×1 试剂 2:7mL×1);规格 11(试剂 1:60mL×2 试剂 2:40mL×1);校准品(选配):1×1mL;1×2mL;质控品(选配):1×1mL;1×2mL。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在2-8℃密封避光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开瓶后,2-8℃避光储存可稳定2周。3、未开封的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20-25℃保存,可以稳定4小时。
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162400028
注册人名称 湖南海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生产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批准日期 2021-02-02
有效期至 2026-02-01
变更情况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028
编码代号2018 暂无权限
管理分类 暂无权限
企业联系电话 暂无权限
网址 暂无权限
数据更新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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