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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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 | 本产品由非织造布制成。产品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后,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一次性使用。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供临床各类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 |
型号规格 | 型号:平面系带型、平面挂耳型 规格:大号、中号、小号 |
注册证编号 | 豫械注准20172640015 |
注册人名称 | 鹤壁市利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浚县产业集聚区经一路与兴工路交汇处西南角 |
批准日期 | 2017-01-16 |
有效期至 | 2022-01-15 |
编码代号 | 暂无权限 |
管理分类 | 暂无权限 |
企业联系电话 | 暂无权限 |
指导原则 | 暂无权限 |
相关标准 | 暂无权限 |
临床路径 | 暂无权限 |
共性问题 | 暂无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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